大陸所指「貨樣」是指貿易活動中專供客戶訂貨參考的貨物樣品(Sample)。所指「廣告品」是指用以宣傳商品的進出口廣告宣傳。其報關規定如下:
一、進出口樣品、廣告品報關規定
1. 樣品、廣告品入境申報
貨樣、廣告品進口時,接受單位應填寫「進口貨物報關單」向進境地海關申報,並提供相關証明文件或進口許可証。海關依規定可以征稅或免稅後放行。若貨樣或廣告品每批在人民幣 400元以下的,免征進出口稅;若超過400元人民幣的,超出部份征稅。
2. 樣品、廣告品出境申報
貨樣、廣告品復運出境時,須填寫「出口貨物報關單」向出境地海關申報,並提供有關証明文件及出口許可証,海關依規定予以征稅或免稅。
引用自: https://blog.xuite.net/airdavid33952/twblog/121399778-%E9%80%B2%E5%87%BA%E5%8F%A3%E8%B2%A8%E6%A8%A3%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