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海關企業信用管理暫行辦法」自二○一四年十二月一日起正式施行,適用於大陸與其他互認國家或地區海關所賦予的優惠待遇和通關便利措施,亦即台灣海關正行推動的「AEO」認證。
為與國際海關接軌,大陸海關二○○五年六月在世界海關組織(WCO)會議中簽署「全球貿易安全與便利標準框架」意向書,「海關企業信用管理暫行辦法」融入「標準框架」中AEO制度理念,凡企業誠信守法、規範經營,不論規模大小和成立時間長短,都有資格申請成為高信用企業。對AEO企業除了取消上一年度進出口總值五十萬美元以上、代理申報進出口報關單及進出境備案清單總量二萬票(中西部五千票)和三千票以上的規模標準,並取消新註冊企業須適用當前信用等級滿一年的時間條件外,並按「分類辦法」給予企業一定的規範改進空間,考慮大小企業及進出口業務量,設置差錯率、違法次數佔比等。
大陸海關總署對新修訂的信用暫行辦法,不再對高信用企業的認定進行核准,而是放權給各直屬海關或隸屬海關,減少海關對企業信用認定的核准流程,除了AEO企業認證需要企業向海關申請認定外,其他企業信用等級調整都由海關按照標準進行調整,不需向海關申請。信用認定辦理時限,高級認證企業評定時間九十天,辦理時間較「分類辦法」減少約三個月。
信用暫行辦法規定,認證企業是大陸海關經認證的經營者(AEO),並與其他國家或地區海關AEO互認,並將認證企業分為高級認證企業、一般認證企業。信用暫行辦法正式施行後,在企業信用等級認定上,將與舊的「分類辦法」銜接,AA類企業將直接過渡為高級認證企業,海關每三年對高級認證企業進行一次重新認證。
A類企業將直接過渡為一般認證企業,海關將透過系統對企業信用狀況進行動態監控和評估,並實施不定期重新認證;B類企業直接過渡到一般信用企業;C類和D類企業由海關按照信用暫行辦法重新審核,並確定信用等級。
大陸「海關認證企業標準」分為一般認證企業標準、高級認證企業標準,包括內部控制、財務狀況、守法規範、貿易安全和附加標準等五類標準。相較於高級認證,一般認證企業標準主要是減少了內部控制、貿易安全等方面要求,主要是考慮一般認證企業是中國海關對高信用企業的基本要求,享受大陸海關提供的通關便利,而高級認證企業則是對高信用企業的要求,和其他國家或地區海關AEO互認的企業,除了享有比一般認證企業更多的通關便利外,還可享受互認國家或地區海關優惠措施和通關便利。
本文出自: https://tw.news.yahoo.com/%E9%99%B8%E6%B5%B7%E9%97%9Caeo%E8%AA%8D%E8%AD%89%E7%AE%A1%E7%90%86%E8%B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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